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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申请条件
1、公司管理团队资格
a.公司高层管理者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,从事本领域管理工作的年限在两年以上,并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;管理团队个人信誉较好,无任何违法、违纪的不良记录。
b.项目负责人具有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研究、开发及产业化所必需的技术专长及经营管理能力。
2、项目的技术水准
a.项目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,属于国家或省级科技部门评定的高新技术。
b.项目已经通过中试,项目产品可实现产业化。
3、项目技术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明确,项目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,产权关系清晰。
4、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,已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,高层管理者、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较稳定。
5、公司资本结构良好,财务经营状况正常,公司没有发生债务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。
6、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领域
7、项目成长性好,市场前景广阔,市场销售额保持年平均20%以上的市场销售增长速度;
8、创业投资项目的预期年度平均收益率在20%以上。
二、项目申请材料
1、创业企业简介及管理团队个人简历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
3、商业计划书
4、项目符合第一款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
5、在项目获得立项后,还需提供企业《资产负债表》、《损益表》、《现金流量表》和《公司章程》。
对于种子期的项目,公司将根据项目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及其市场前景做出评估,其立项条件及所需立项材料可依据具体项目进行具体分析确定。
三、申请程序
公司在收到创业家提交的上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,对项目进行初评,决定项目立项与否,并及时通知创业家。对获得立项的项目,公司将严格按照《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项目进行更深入的尽职调查,并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评估,形成该项目的投资方案,并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决定投资与否及具体投资运作事宜.
四、公司投资领域和投资阶段
公司将把创业资本重点投向计算机信息技术、电子通讯工程、生物医学工程、高科技农业、环保工程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领域的具有高成长性特征的高科技企业,公司重点关注拟上二板的创业企业项目。公司创业资本优先在投向处于成长期和扩张期的行业地位突出、管理团队优秀、技术优势明显、市场前景广阔、经营收入稳定、盈利潜力巨大的高科技企业。
五、本办法自2001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本办法解释权属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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